各市建委(建设局),各建筑强县建设主管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,更好地服务企业,经研究,决定编印《浙江省建筑业企业通讯手册(2017年度)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主管部门
1.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(包括建委、建设局)正职、分管建筑业的副职领导、办公室正副职领导、建筑业相关业务处(科)室的正、副职领导以及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、通迅地址;
2.各建筑强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(包括建设局、建管局、建工局)正职、分管建筑业的副职领导(如是建管局、建工局的填写全部副职领导)、办公室正副职领导、建筑业相关业务处(科)室的正、副职领导的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。
(二)企业
1.录入范围:特级建筑业企业(共55家);浙江省建筑强企(共64家);浙江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(共9家);*批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(共19家);
2.收录对象:企业的主要负责人(包括董事长、总经理或总裁);企业副总(包括副董事长、副总经理或副总裁、总工程师、总会计师等,并请注明分管内容),企业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的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。如企业设有建筑工业化部门(公司)的,请上报工业化部门(公司)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)。
3.除上述企业外,各设区市还需增加的其他企业(各市不超过5家)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78建筑网看到的,谢谢!